生生優動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

生生優動物理治療所(含同體系所屬診所、治療所及分院;各實際蒐集及保有個人資料之機構名稱,詳見初診單、申請表或服務頁面所載,以下合稱「本院所」)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並尊重您的隱私權,特此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之目的

    本院所於下列特定目的及合理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醫療與照護服務: 執行醫療、物理治療、健康管理、衛教諮詢、檢驗檢查等相關業務,以及預約掛號、療程通知與日後醫療追蹤。
    • 健康促進與客戶照護: 為既有客戶量身規劃健康促進專案、復健成效追蹤、運動指導、預防保健服務及顧客滿意度調查。
    • 行銷與產品或服務推廣: 本院所得委託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客戶關懷、既有客戶聯繫、滿意度調查、健康資訊、講座課程、優惠方案,以及與健康管理、運動、營養或保健相關之產品或服務之廣告行銷及推廣;梅科科技並得於執行前述業務所必要範圍內,委任或再委任第三方服務提供者辦理電話外撥、簡訊、電子郵件、通訊軟體訊息發送及其他行銷執行事項。
    • 營運分析與服務優化: 本院所得於必要範圍內進行內部統計分析及服務品質改善;提供予外部服務提供者之資料,原則上應採取去識別化或其他適當安全措施。
    • 依法令或契約辦理事項: 於法令明文規定、主管機關依法要求或履行與您間契約之必要範圍內辦理相關事項。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醫療、物理治療及健康照護目的所蒐集之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帳號等識別及聯絡資料,以及病歷、醫療、健康檢查與其他健康相關紀錄。

    本院所委託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託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執行客戶關係管理、廣告行銷及產品或服務推廣時,原則上僅提供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帳號、聯繫紀錄、行銷同意或拒絕紀錄,以及執行該次委託業務所必要之一般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經您另行書面同意外,不提供病歷、診斷、檢查結果、療程內容或其他醫療及健康資料。

  3. 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 醫療及照護資料於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或本院所執行業務所必要之期間內利用;行銷用途之資料則於該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您撤回同意或表示拒絕行銷之日止利用。但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地區: 中華民國境內及前述利用對象執行受託業務之境內所在地;如有將個人資料傳輸至境外之必要,本院所將依法另行告知相關事項。
    • 對象: 本院所、依法有權受領資料之主管機關、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梅科科技為執行本院所委託之客戶關係管理、廣告行銷、產品或服務推廣、電話外撥、簡訊、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訊息發送、資訊系統維護及其他相關業務所委任或再委任之第三方服務提供者。
    • 前述受託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僅得依本院所及梅科科技之指示,於委託業務之必要範圍內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不得自行變更利用目的、提供予其他第三人、另行留存或建立其自行使用之客戶資料庫。
    • 方式: 以紙本、電子、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於符合個資法及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之情形下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行銷或推廣得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其他經您同意之方式為之。
  4. 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得就本院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之權利。

    您得透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本院所得就製給複製本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聯絡窗口:客服人員
    電話:02-6605 8408

    若您不願繼續接收行銷推廣訊息,得隨時免費表示拒絕或撤回同意;本院所、梅科科技及其受託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於接獲通知後,將立即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行銷。

  5.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

    如您未提供醫療、物理治療或服務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本院所可能無法完成身分確認、診療評估、預約、療程安排或提供相關服務;如您不同意將一般個人資料用於廣告行銷或產品及服務推廣,不影響您接受本院所醫療、物理治療或其他原有服務之權益。

  6. 告知及同意確認

    您確認已閱讀並瞭解上述告知事項,並同意本院所於醫療、物理治療、健康照護及相關服務之必要範圍內,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涉及病歷、醫療、健康檢查或其他依法應取得書面同意之資料時,您同意本院所於上述目的及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